临汾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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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市医疗保障局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临汾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法规范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

 局党组坚持把统筹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负责医保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建立了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全局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为全局执法普法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保领域的法治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履行“班长”职责,带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全体干部学法,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结合工作实际研判行政执法形势,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三)严格规范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1.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坚持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落实。

 2.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外聘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参加研讨、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培训、审查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协助进行案件法制审核,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3.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决策事项范围;主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严格按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开展行政执法事项

(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同时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市医疗救助相关信息,公开医保住院、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贯彻落实“双公示”制度,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妥善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形式,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学法课堂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二是强化重点突破。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任务举措,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三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尤其在4月份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采取市、县、乡、村四个层级、“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立体宣传模式,受到了省医保局和国家医保局的充分肯定,并在《中国医疗保险》和山西省医保工作动态上进行了报道。定期组织“两定”机构召开医保基金监管警示教育会,观看打击欺诈骗保教育片并签订《承诺书》。

(六)严格依法处理举报投诉

 对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并将相关情况函复上级部门。主动曝光一批在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效应。进一步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社会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聘请了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和媒体代表的53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查办欺诈骗保案件线索,形成社会监管合力,推进建立社会共治格局。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三是法治人才队伍需进一步加强,继续强化法治与业务协同发展。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贯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主持局党组会、专题会等形式,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重大法治问题,统筹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切实加强考核力度,强化监督落实。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及时督促检查,推动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牵头推进全市医保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2.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民法典、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强化法治工作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3.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不断加大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基金监管守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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