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管案例曝光

  • 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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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5月15日,临汾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可疑数据对侯马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14895.70元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14895.70元;

    2.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1倍的罚款

    目前,相关费用已全部追回

二、 2023年6月26日,临汾市医疗保障局对侯马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患者杨青梅存在冒用慢病患者社保卡进行胃镜检查的行为,涉及医疗保障统筹基金656.6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656.60元;

2.骗取医保基金金额2倍的罚款

目前,相关费用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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