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6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临汾市医疗保障局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临汾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临汾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用网上公开的形式,网址为:http://www.linfen.gov.cn/(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和http://ylbzj.linfen.gov.cn/(临汾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汾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投资大厦11层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7183608
邮政编码:041000
(二)提出申请步骤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临汾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电子邮件申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信息公开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临汾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将对《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予以登记受理。
1、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2、申请公开的信息已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以及获取的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省医保局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8、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9、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公开同一信息,省医疗保障局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受理。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监察委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